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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纠纷有什么地方要注意的 多个债务按什么顺序偿还

  王春龙律师,沈阳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个人债务纠纷有什么地方要注意的

个人债务纠纷有什么地方要注意的

要注意:诉讼时效、申请执行的期限、担保期间、证据收集

一、重视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二、申请执行的期限

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三、重视担保期间

《担保法》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

四、搞好证据收集

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

多个债务按什么顺序偿还

一、多个债务按什么顺序偿还

根据我国现行制定法,债权是平等的。债务人清偿债务时,不分债务设立的先后顺序,所有债权人享有平等受偿的权利。但是,当债务人破产时,应当依据《破产法》,一般债务按比例平等受偿,此外,当债务人具有偿还能力时,由债务人选择怎么偿还。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按照法律规定需要进行破产清算。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先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

企业支付破产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继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之后应当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这里主要是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款项。在清偿税务之后,债务的清偿应当立即实现。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法人在清偿债务的时候,前一顺序的债务清偿后,才能以剩余财产清偿后一顺序的债务。但是同一顺序的债权人权利平等,不存在还债顺序先后。如果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就按债券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

1、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此种债权优先受偿,其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

2、普通债权。继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之后,普通债权才能得到清偿,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为限,继承人不知道或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

值得一提的是,还没到期的债权,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

二、财产不够清偿所有债务怎么办

作为债务人的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法院因执行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所有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得到全部实现,对此,我国法律上制定了参与分配的制度。

虽然参与分配能适当实现债权,但是对参与分配的主体是有要求的。必须是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根据但未申请执行的债权人。

参与分配的债权分配顺序是:

1、法定债权

2、有担保的债权

3、首先采取查封等措施的债权

4、普通债权

5、行政或刑事处罚

对同一顺序有多个申请的债权人的,有法定按法定,没有就根据债权数额按比例分配。

综合上述,整理有关债务偿还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对一个债务人多个债权人的情况,很多债权人都忧心自己的债权得不到实现。遇此情况,天天上门要债并不是解决良方,最好的办法是积极搜集证据,主张债权,掌握债务人财产动向,必要时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更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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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龙——沈阳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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