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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提交哪些材料 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是什么

 王春龙律师,沈阳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提交哪些材料

一、《债权申报表》

按照《债权申报表》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债权的发生及变更等原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是由为大家介绍的债权人申报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是什么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

二、债权金额及其债权依据

债权金额是未实现债权的金额。债权依据,是指债权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编号。

三、执行费的交纳情况

为了便于执行费的管理,在债权凭证上记载原执行案件的执行费收取情况,有利于防止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阶段的执行费的流失。

四、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主要是可以凭债权凭证申请执行;义务是在申请执行时要提供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证据。

五、债权凭证的期限

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申请执行是重新启动一个执行程序,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精神而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必要的,况且规定申请期限也便于管理和维护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债权凭证既不同于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也不同于中止裁定书。债权凭证申请执行的期限不宜定得过短,如一年的时间,也不能定得过长,甚至无期限。

参照我国民法上的长期诉讼时效的期限,定债权凭证的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十年比较合适。债权凭证从颁发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债权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如果到期不予申请延期的,债权凭证则自动失效。

以上是由为大家介绍的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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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龙——沈阳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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