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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原则是什么?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要注意什么?

 王春龙律师,沈阳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公司股权转让原则是什么?

本文主要是讲解有关公司股权转让原则的有关问题。公司股权转让原则,是现代公司股份制度的表现之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越来越多的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经济纠纷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所以,网站在此向您介绍有关内容,以避免您受到有关的损害。

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是指股东有权自由转让其享有的股东权。尽管现实生活中股权转让来自方方面面的限制,但是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仍然被各国所采用企业股权转让的原则和限制企业股权转让的原则和限制。其原因在于股东的股权转让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之一,该制度的确定甚至早于公司制度的确立。

公司股权又称股东权,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既是财产权,又是社员权。以其行使目的为准,股权可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此种分类方法是股东权最为重要的分类方法。

公司股权转让原则

公司股权转让的两项基本原则是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和股权的概括转让原则。其中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是指股东有权自由转让其享有的股东权。尽管现实生活中股权转让来自方方面面的限制,但是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仍然被各国所采用企业股权转让的原则和限制企业股权转让的原则和限制。

公司股权转让的需要

一、人合的需要

有限公司对股权转让加以限制主要是出于人合的需要;

二、加强及董事、控制股东忠实地履行义务的需要;

三、反垄断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需要;

四、国家经济安全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需要

企业股权转让的原则和限制文章企业股权转让的原则和限制出自

按限制来源分类,对股权转让的限制可以分为法定限制和意定限制。法定限制是指法律法规对股权转让所作的成文法意义上的限制。法定限制按法律规范的效力不同又可以分为禁止性法定限制和授权性法定限制。禁止性法定限制是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限制股权转让的情形,并且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章程等意定的方式加以排除适用。授权性法定限制是指法律法规对于股权转让规定了明确的限制转让的情形,但是如果当事人通过协议或章程等意定的方式作出了另外的规定,则当事人的约定的效力优先于该法定限制

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务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6、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以上就是公司股权转让原则的有关问题的详细阐述。在我国的国企改革进程中以及新公司法的实施过程中,公司转让原则已经成为公司筹集资金、实现产权自由流动、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原则。但由此伴随而来的经济纠纷,在公司日常的诉讼中最普遍。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常识,欢迎您直接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满意的答案。

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要注意什么?

我们知道,股权转让是一项重要的物权变动行为,其办理流程需要符合法律的相关程序要求,其中设计的问题也相当复杂繁琐,不仅要求和董事会协商一致,也涉及到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要合乎法律,同时还会涉及到公证机关、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问题,那么,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下面,就让网站的来为您详细作答。

股权转让的流程中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是为了获得法律上的确认,达到股权变更的最终目的,还可以避免日后就手续不全等所引发的很多矛盾纠纷和法律问题。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去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时注意要履行完善的文件流程手续,即双方需要在股权转让后的30日内提供如下材料清单,尽快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

1、 转受双方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可以到工商局打印工商信息单;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多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后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

3、 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公司,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个人,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4、 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提供的材料为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的材料需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办理见证;其他国家或地区应到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或见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办理认证;

5、 准备原来的验资报告,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提供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历产评估报告、国资管理部门批准按某价格转让的文件;

6、 以下是工商变更,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关于变更的股东会决议;

7、 变更后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8、 执照正本、所有的副本;

9、 公司原股东关于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

10、 新老股东签订的转股协议;

11、 董事、监事任职证明及简历表;

12、 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简历表;

13、 新股东资格证明;

14、 新股东是股份制或联营企业的须提交同意对外投资的股东会决议;

15、 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16、 股东代表委派证明。

总的来说,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与去公证处公证的情形类似,均含有向社会公示的意思,其能够证明所有当事人和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虽然其不具有创设股东资格的效力,但却具备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对转让方和受让方来说都能够起到保护其法益的作用,当事人一定不能忽视其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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